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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sbane] 《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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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1:54
2608 27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贝贝序曲(1)

  妻故去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女儿长大了,出国了,给他留下了一只狗。

  亲爱的老爸: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升上蓝天,朝大洋彼岸那个陌生的地方飞去了……

  也许你不知道,这些天来,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心里就难免会涌动起一种莫名的感伤。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等待时间的流逝,这比我原本想象的要难上许多。不仅如此,我头脑里那些记忆的碎片,也总会在这个时候一鼓脑儿萦绕在眼前,它让我原本就烦乱的心,变得更无所适从。此时此刻,看着一件件收拾好的行李,一个我留下的空荡荡的房间,我的心忽然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不想再去回忆生命中那一段仅存的,但却再也无法拥有的生活足印。也许我就是这么脆弱,面对很多事都胆怯、自卑,像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女生。

  钟声又响了,是又过了一个小时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的,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就在几个小时以后。这是我混乱意识中现在唯一可以清晰确定的事!

  爸,还记得你决定让我出国的那一刻吗?你总是那样,你的专制有时让我觉得你不近人情。我不想离开你,这是你知道的。可即便我哭着向你哀求,你还是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到今天,我们几乎快一个星期没怎么说话了,你无法想象我心里有多么悲伤。是啊,自妈妈去世以来,你我的内心其实都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尽管这些,我们从未彼此当面流露过。或许在你看来,让我离开这里,就是为我寻找到的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也许你是对的,可我能释然吗?我做不到。我是那么爱你,那么舍不得离开这个家,这里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而我能带走得却只有我自己……

  昨天晚上收拾行李的时候,看见梳妆台上那张妈妈和我们的三人合影,我悄悄把它放进了日记本里。我想有了它,我心里应该会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似乎走到天涯海角都有你们的陪伴和祝福。

  该带走的都带走了,忽然间,脑海里产生了个想法,觉得也该给你留下点什么。琢磨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在网上为你精心挑选一个小可爱,这个小家伙是我一眼相中的,我觉得它身上冥冥之中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它忧伤的眼神中透着几分坚定,仿佛在告诉我它是与众不同的。或许这就是我和它的缘分吧,所以我想叫它贝贝,和我一样的小名。它可能会给你添不少麻烦,但肯定也会给你带来很多欢乐。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没有我在你身边的这些日子,它能陪伴你度过一些寂寞的时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愿这不是个愚蠢的决定。

  永远爱你的女儿:贝贝

  他坐在书房的藤椅上,看着女儿留下的信,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女儿走了,他身边唯一的亲人真的走了,这封信让他不得不再一次面对这个严酷的事实。然而,要知道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深爱着他的女儿,就是因为爱她才不忍心让她一直活在妻去世的阴影里。是的,她还年轻,她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宁可自己孤独,宁可选择让女儿恨他,也要让她远走他乡,让她寻找到一个全新的世界。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她的血液里流淌着一股对艺术的炽热激情。那是她从娘胎里就带来的,天生的。她母亲就是油画家,从小她就在绘画上显示出过人的天赋。岁月如梭,女儿悄悄地长大,在不经意中,忽然有一天,他发现女儿原本扁平的胸部已经微微隆起,绯红的脸蛋上不再总挂着孩子般的笑容。她长大了,是该送她去欧洲的时候了,他知道。古典主义美术的典雅与庄重,罗可可艺术的华丽与纤细,巴洛克绘画的动感与豪华,印象派的热情与激越……这所有的一切都诞生在西方那块神奇的土地上。只有送她去欧洲,她才能了解西方璀璨的文化,才能体会那里人们的情感与追求,才能真正感受艺术大师们曾经诠释过的每个经典永恒的瞬间。

贝贝序曲(2)

  他爱她,他别无选择。

  “爸,我……我得走了……”他脑海里忽然又清晰地闪现出机场临别时,女儿那闪着泪光的眸子。

  他本打算对她说些什么,几句安慰的话或者别的,可他并不擅长这些。他只是轻轻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帮她背上沉沉的旅行包,然后扣上她胸前的几个纽扣,说:“到巴黎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天凉了就多穿些衣服,别总为了好看犯气管炎……”他说,说得很平静,可眼里分明含着泪光。

  女儿与他目光交汇的那一瞬间,猛得低下头,她不敢看父亲那双湿润的眼睛。她的眼眶一下红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爸……我……”她哽咽了。

  “傻丫头――”他迅速打断女儿的话,拍了拍她的头,笑了,笑得很勉强。接着用低沉的语调说:“好了,不早了,快进去吧……”

  女儿赶紧抹去脸上的泪水,难为情地笑笑,然后傻傻地站着,不走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

  “走吧……”他又整了整她的衣领,神情有些黯然。

  “爸――”她似乎还想说什么,清秀的面庞上留有几处未擦干的泪痕。“你的心脏病……”她停顿了半天,眼睛又有些红了。“那你……你也要多保重身体……”她凝望着他,说不下去了。

  他点点头。

  这时,女儿把手伸进上衣口袋,从里面掏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提货单,然后塞到他手里。

  “爸,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她抿起嘴,笑了一下,很浅的那种。

  “这是?……”他接过提货单,抬起头刚想开口问她,却发现女儿已经远远地跑开了。

  快到检票口时,女儿突然又扭转头,向他大喊道:“爸,等我走后,你直接到货运处取就行了!”说完,她单薄的身影顺着人流渐渐消失在了他的视线里,飞机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模糊了……

  女儿留下的这张提货单,给他带来的是一个只有巴掌大、没有尾巴、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小狗,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回去的路上,他啼笑皆非,觉得女儿恶作剧的本领再一次发挥到了极点。可现在,他独自在书房里看完女儿的这封信后,心里不知怎么的,对这个还没满月的小狗崽儿忽然泛起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这让他的心头感到一丝温暖。女儿走了,小家伙来了,这颇具戏剧性的开端,似乎就预示着这个小狗崽儿会拥有一段离奇的经历,而它多舛的命运也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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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2:16
贝贝一(1)

  “哎哟,这是哪来的小狗啊?”管家翠姨看见司机小绍拎着笼子直往客厅里走,禁不住大嚷起来。

  小家伙怯生生地望着她。

  没几分钟,别墅里的佣人都纷纷跑来,他们围着小东西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瞅瞅,瞅瞅,这狗居然没尾巴!嘿,我可是头一回见呢!”人群中一个妇女说。

  “没尾巴?我看看,我看看!”站在后面的几个女佣使劲往前挤。

  “哈哈,这小秃尾巴看着可真逗!”男佣隔着笼子,不停地用手拨弄它。

  小狗崽儿吓得浑身得瑟,只往笼子拐角边挪。

  “秃尾巴狗有啥好稀奇的?”翠姨撇着嘴,“我们那里不少狗贩子也经常把狗尾巴给掐了,这样能卖个好价钱!依我看啊,这就是草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她自以为是地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佣人们一阵惋惜。

  “我看不是吧!”老花匠钟伯走上前,眯虚着眼仔细打量了一番,“这狗肯定不是一般品种!”他想了一下,又接着说:“是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他好像在哪儿见过,可一时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所有人都张着嘴等着他的答案。

  “我查查资料去,这就去!”钟伯话没说完,便急匆匆地转身走开了。

  “咦?方总不是去送小姐的吗?这狗是哪儿来的?”翠姨这才反应过来,有点摸不着头脑。

  “呵呵……”小绍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狗呀,可不简单咯!是小姐特地从广州空运过来的!”

  “什么?坐飞机?”翠姨抿抿嘴,摇起头,酸酸地道:“哼――我五十几岁的人,都还没做过飞机呢!”

  “还是头等舱呢!”小绍兴起地补充了一句。

  佣人们又是一阵喋喋不休地议论。

  不一会儿,钟伯满头满脸的灰,他举着一本世界名犬画册兴奋地从门口冲进来,“找到了,找到了!”他提高嗓门喊道,“这狗是斗牛犬的后裔,叫波士顿绠!”

  “什么……跟什么……?”一个女佣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钟伯。

  钟伯把书翻到一页,清了清嗓子,然后像个老学者般娓娓道来,“波士顿绠,美国本土狗的一个品种。早在一八七零年,美国波士顿的罗伯特?胡伯用一只黑白色的进口英国斗牛犬和另一只白色金斑点母狗交配,它们就是波士顿绠最早的祖先。直到一八八八年……”

  “唷!这是个小公狗,还有小卵子呢!”一旁的男佣戏谑地笑道。

  几名佣人也早已对钟伯的朗读没了兴趣,他们纷纷蹲下来,隔着笼子不停地戏弄小家伙。

  钟伯还在津津有味地诵读着,“它有着苍劲的立耳,黑白相间的虎斑纹,眼神中有一种特有的贵族气质。它跑起来脚步稳健、优美有力,无拘无束,而且情感细腻,理解能力极强,被誉为美国绅士狗……”

  “咦?怎么好像就一个卵子?”男佣一副疑惑的神情。

  “一个卵子?怎么可能?”另一个妇女瞪大眼睛,吃惊地说。

  翠姨一听,突然来了劲。她用力推开围在笼子边的几个人,迅速蹲下,拽开笼门把手伸了进去。

  “嗯?不会吧……”翠姨一边摸一边怀疑地摇摇头,“嘿嘿,小卵子还很滑溜呢!”她扑哧一笑。

  “一个还是两个?”妇女迫不及待地问。

  翠姨屏住气,表情十分严肃。她认真地摸了又摸,还禁不住捏了两下。

  小狗被她那用力一捏竟疼得唧唧直叫。

  “一个!就是一个!”翠姨斜着眼,嘟起嘴,伸出一个手指肯定地说。

  “这不是扯淡嘛!哈哈……”男佣二牛笑得脸上的横肉都抖了起来。

  佣人们更好奇了,他们纷纷凑到笼子前都想摸一把,探探究竟。

  “嫂子,我看你是太久没摸卵子,忘记几个了吧!……”二牛咧着包不住的龇牙,猥亵地笑着。

  翠姨眼睛向他一瞥,灵机一动,笑骂道:“老娘今天倒要看看你二牛有几个?没准儿多一个,是三个呢!”
板凳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2:33
佣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几名男佣纷纷起哄嚷嚷道:“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快摸!……”

  “嘿嘿……”翠姨露出诡谲的一笑。突然,她捋起袖子,猛一转身,直掏二牛下身。

  二牛来不及反应,吓得连连后退。他身子一仰,脚下一滑,摔个四脚朝天。翠姨一个惯性,重重地趴在他身上,两人在地上扭成一团。

  “翠姨摸,快摸,快摸啊……”佣人们个个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钟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就在这时,男主人从隔壁书房走了出来。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他说,脸上带着笑。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相互递了个眼色,抵了抵胳膊小声道:“方总来了,方总来了!”

  翠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她掸了掸身上的灰。然后又迅速蹲下打开笼门,抱出小家伙:“来,来……小家伙快出来,窝在里面那么久,可要憋坏了哟!”

  “对,对!快抱出来,抱出来!”佣人们神色慌张,赶忙都附和着。

  “方总哟,甭说,小姐她就是有眼光!这个波来(士)顿狗是稀有品种,全世界都没几条呢!”翠姨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把小狗抱在怀中顺起它身上的毛,眼睛还不时地瞟瞟钟伯。

  “是好品种,好品种!”钟伯不住地点头,伸出大拇指也跟着应和。

  “呵呵……”男主人笑笑,他走上前,摸了摸小家伙脏兮兮地小脸,又拍了拍它浑圆的脑袋,仔细地将它看了又看。

  “方总,你瞅它身上忒脏,我现在就带它洗洗去!”翠姨献媚地说。

  男主人微笑着点点头。

  小家伙的到来,给这栋沉闷已久的大宅带来了生气。也就从这天开始,它有了自己的名字――贝贝,有了自己的主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地板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2:51
这个男人就是方振国,本城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富豪之一。

  他住在一幢哥特式风格的豪华别墅里。大院门口有一尊抽象派的青铜雕塑,那是他妻生前亲手设计的。雕塑的底端是盘根错节的线条,它们像根茎一样彼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每一根看上去并不粗壮,但似乎都蕴藏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无限伸展的可能。雕塑的顶端,许多根充满张力的线条被拧成了两股,它们宛如一对有力的翅膀要径直冲破云霄,飞离这喧嚣的尘世。雕塑的背后有个别致的喷泉池,它的形状很不规则,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个泉眼喷出的水都恰好能落回池中,点滴不差,而且无论寒暑都能听到淙淙的细水声。喷泉池的左边有一个花园,地面上铺满了鹅卵石,这里每个时节都开着不同样的花,它们在空中飘散着沁人心脾的香味。花园里有一个类似秋千的长长摇椅,那是他和妻过去常常聊天的地方。妻去世以后,那张椅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坐过了,但佣人们总是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别墅里的装饰则是典型的欧洲古典主义风格,仿罗马式的半圆形拱门、廊柱上镶刻的浮雕图案、华丽的垂挂式大吊灯、复古而沉静的壁钟,以及墙壁上妻生前留下的那一幅幅神态各异的自画像……

  三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卷走了他正在海边写生的妻。妻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方振国的精神几近崩溃,原本如日中天的事业也开始突显颓势,失去女主人的别墅大院里更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阴郁。如今,贝贝来了,只有它的到来不会被这种情绪所感染,更不会此而烦恼。对它来说,只要有了主人的疼爱,它便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生命。方振国不会让它失望,因为他的前半生有过两条狗,那两条狗在他记忆里是刻骨铭心的。

  在那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也就是方振国十岁那年,父亲的早逝让他开始饱尝生活的艰辛。每天半夜他都要和母亲去几里地外的砖厂偷砖头。母亲佝偻着背拖着板车,而他就穿着一件破棉袄默默地跟在母亲身后。半车砖通常能换到好几毛钱,那就是他和母亲还有弟弟生活的唯一来源。他捡到小黑的那个晚上,黎明将近。他走着走着,隐约听到草丛中有窸窣的声响。于是,他跑过去掀开草垛中的破纸盒子,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狗很瘦,瘦得连几根肋骨都数得清,身上的毛是那种暗淡的黑色,它的鼻孔微微翕动着,还有喘息。小家伙望着他,用一种乞怜的眼神凝望着。方振国只觉得鼻根发酸,于是一把将它抱起,然后揣进怀里。一路上,他用自己温暖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它。渐渐地,他觉得小家伙不再瑟瑟发抖,毛绒绒的身子似乎也暖和起来。他想它一定能活下来,然后会成为他和弟弟最好的玩伴。“我们可以一起做游戏,一起睡觉,一起吃窝头……”他越想越兴奋,脚步变得飞快,“我要快点回去要告诉弟弟这个好消息!”他激动地想。快到家门口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扭转身子背对起拖着沉沉板车的母亲,然后偷偷揭开棉袄……“它怎么了?”他轻轻晃了晃小家伙耷拉着的脑袋,发现它居然不动了。他的心跳顿时加快,赶紧又摇它两下,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它死了!”他悲伤地自语,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一路上,他帮它想好的名字——小黑,以及编织的那些快乐的故事仿佛因为小黑的离去,也开始离他越来越远。尽管他没养过小黑一天,但他无法忘记在草垛里捡到小黑时,它那种渴求而凄楚的眼神,就像他无法忘记弟弟饿死时的眼神一样,这两个眼神一直深藏在他心底,难以磨灭。

  方振国生命中的第二条狗叫虎子,那是他当知青插队时,一个老支书留下的。虎子块头很大,站起来有一人多高,浑身棕色的长毛,有副好性情。每到傍晚下工,老支书就柱着拐棍来给知青们送些自家做的馒头和糕饼,向他们嘘寒问暖。虎子总是跟在他身后,像个贴身的卫士。一来二去,虎子就和知青们混熟了。方振国最喜欢虎子,吃东西总不忘给它留一份。虎子也喜欢他,只要它和老支书一来,便会立刻跑到方振国的身边和他亲热一番。即便很多年后,方振国在街上看到大块头的棕色长毛狗,也都还会想起虎子,想起支书,想起那一次山洪爆发。方振国插队的地方是个荒僻而贫瘠的村子,一年的几次旱涝是免不了的。那个多雨的夏天,眼看着洪水就要把堤坝给冲垮了,老支书站在瓢泼大雨中奋力喊着:“快把缺口堵上,快!快!……”村民和知青们都纷纷扛来沙包,紧急关头,方振国和好些人都奋不顾身跳入水中,他们手拉手形成人墙。可缺口却越来越大,方振国的站位更是水势最凶猛的地方。就在人墙被冲跨,方振国即将被洪流卷走的千钧一发,虎子猛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紧紧咬住他的裤角,拼命往上游。就在虎子把方振国托上岸交给老支书的那一刻,支书的眼眶里满是泪水,他搂着浑身冰凉的虎子说:“干得好……干得好呀……虎子!被洪水冲走的可以是你虎子,可以是我,可以是咱李家庄的任何一个人,就不能是他们知青啊!”方振国永远忘不了这一幕,忘不了这句话,更忘不了这块谱写过他黄金时代的青春热土。老支书临死时,把虎子托付给了他。从那以后,虎子就像从前跟着老支书一样跟着他,这一跟就是五年。方振国回城的时候,本想带着虎子一起走,可村里人说,虎子生在这,长在这,和死去的支书还有这块土地都有感情,而且它年岁也大了,这么大块头的狗带回城里也不方便,还是让它留下吧!方振国就这样把虎子给留下了。几个月后,他写信问起虎子的境况时,没想到村里人告诉他,他走的那天,虎子就顺着火车的远去的方向奔去,一直没有回来。
5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3:10
因此,在方振国的内心深处,对狗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情结。那是一份割舍不掉的眷恋,是一份难以忘怀的情感,更是一份无法挽回的愧疚。尽管他曾经发誓再也不养狗,并且已经这么做了,可贝贝还是在他生命中最孤独的第五十三个年头误闯入了他的世界,成为了他一生中的第三条狗。不仅如此,贝贝的到来确实悄悄地改变着他周围的一切,让这个沉寂了几年的家开始慢慢欢乐起来,这是他所不曾预料的。

  贝贝刚来的那阵子,方振国几乎每天不忘对佣人们嘱咐,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还没满月的小家伙,得让它健康地活下来。贝贝没长牙不会吃,女佣们就每天轮流用装满牛奶的滴管,一滴滴地喂它。可每次小家伙总会极不情愿地把脑袋甩来甩去,撒得满头满脸到处都是。女佣们只得不厌其烦地拿起身旁的的小毛巾,一遍遍地帮它把脏脸擦干净。方振国常常静静地坐在一旁抽烟望着,嘴角挂着一丝惬心的微笑。

  小时候的贝贝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蹲在角落里,凝神盯着某处,一动不动。方振国第一次发现时,觉得很好奇,他心想难不成这个小东西还能有思维,会思考?于是,他就偷偷站在不远处观察它。几分钟过去了,方振国发现贝贝的眼睛竟成了半闭状,头开始不自觉地晃动起来。又过了一小会儿,它的脑袋忽然猛地向前一冲,接着整个身子都开始向前倒,结果一个踉跄,差点下颚着地。原来小家伙在打瞌睡啊!方振国心里一阵好笑。从那以后,他就发现贝贝经常这样,有时一个下午都不知道趴着睡,逗得方振国直发笑。

  然而,令他烦心的事也不少。比如,每天晚上,贝贝一定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并且非得把身子贴着他的皮肤才肯罢休。这个习惯最早还得从它刚来时说起,那时,方振国晚上临睡前总会把它睡觉的小篮子放在自己的床旁。可一到半夜,他常常会被一阵哼哼叽叽的叫声吵醒,而后发现小家伙从篮子里翻了出来。它浑身哆嗦,睁着黄豆般大的黑眼睛吃力地往篮子里扒,一边扒还一边哼哼。这时的方振国总是迷迷糊糊地将它抱回篮子。可是,不出一会儿,同样的叫声又会再次传出。这样一个晚上折腾下来,他简直没法合眼。最后实在没辙,就干脆把它抱上床一起睡。可是,每天早上,他又会发现床单上有好几摊黄黄的尿迹,弄得他实在是哭笑不得。

  日子一天天过去,贝贝在所有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健康地成长着。

  转眼间,它长到了方振国的小腿那儿。它的牙齿锋利,跑起来箭步如飞。每天清晨,只要听见送报人自行车的铃铛声,它就会撒腿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去,一个高跳地夺下他手中的报纸,然后得意地踮着小碎步叼着送去给方振国。冬日的午后,贝贝经常会躺在花园的摇椅上,陪在方振国的身边。它时不时会撒娇地把脑袋倚在他的大腿上,半眯着眼懒洋洋地打着哈欠。傍晚时分,伴着和煦的微风橙色的夕阳,贝贝又一前一后地跟着方振国漫步在幽静的林间小道上……

  方振国喜欢和贝贝呆在一起,它总能把他带入到一种平静而简单的状态中,不像在生意场上那么喧闹、嘈杂,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提防什么。这种单纯的快乐对方振国来说是无条件的,以前他从没认为快乐原来可以这么简单。有时,他觉得自己可能老了,或者经历的事情太多,变得平静了。

  他和贝贝就这么愉快地度过了半年的时光。
6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4:12
半年后,方振国接到一项工程,事挺多,他经常出差,一出差便是好几天,家里的大事小事都由翠姨张罗。

  说起翠姨,年轻的时候因为脾气古怪,熬到二十大几都没找到婆家,父母眼看着一天比一天急,于是就托人四处说媒。没几个月,就硬把她嫁给了村上一个二婚的小包工头,本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却一桩心事,没想到婚后不过两年,翠姨就经常和丈夫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大打出手。几年下来,两人都被拖得精疲力竭,最终还是以离婚收场。从那以后,翠姨就带着两岁的儿子从老家跑了出来,四处漂泊打工。青春也就在这无情的岁月中一去不复返。她好容易把儿子拉扯大,可偏偏天意弄人,儿子十八岁那年又因为一次斗欧把人打成重伤,结果被判入狱三年。那段日子,翠姨常常觉得人活着没意思。她刚来方家的那阵子,就是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方太太知道她的遭遇后,很同情她,对她很照顾。于是,翠姨在方家一干就是七八年。如今在这个家中,除了方振国以外,她就是唯一说话顶事的人。方太太在世时,她经常在下人面前吹嘘说自己和方太太有些沾亲带故。因此,她人前人后总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态。夫人去世后,她越发觉得自己的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地位不可动摇。

  可就在不久前,方振国临出差时,对翠姨的工作做了一次全新的安排。他吩咐说,在他工作繁忙的这段期间,贝贝的日常生活主要由翠姨一个人来照应,而她目前手头上的其他事情则可以先放一放。

  这个决定起初让翠姨的内心很不快,她怎么也想不通,老板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个方家元老级的人物,去全职伺候一个畜生?她的心态极不平衡,面子上更挂不住。可是,几天下来,她又转念一想:“老板惟独让自己来照顾他最疼爱的狗,不也正说明自己在老板心中的位置非同一般吗?”每次她要发牢骚的时候,只要这么一想,情绪就会立刻振奋起来。

  过去方振国在家时,翠姨对贝贝的主要任务只是帮它洗洗澡。然而,就这件事而言,翠姨也谈不上喜欢,只能说是份责任,更确切的讲这是她的工作。贝贝也算配合,至少还是乖乖的,当然也不排除偶尔会和翠姨闹腾一番,比如它会故意在浴缸里撒泼打滚儿,再不就是趁翠姨不在意时猛得跳起来亲她几口。要知道翠姨最烦这样的时候,她天生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热情,狗就更不用说了。事实上,翠姨打心眼儿里不喜欢狗,她觉得它们身上很脏,有股臊味,而且似乎永远也洗不干净。她搞不懂的是,城里人为什么喜欢养这些东西,很多年轻漂亮的小姐还总把它们抱在怀里,当个宝似的,甚至愿意花上百块钱给它们做各式各样的造型,一会把它们的毛染成奇怪的红色、绿色,扎成小辫儿,一会又心血来潮将它们剃得短短的,还给它们抹指甲油、擦香水,穿马甲、买玩具……弄得比她们农村人都金贵。反正城里很多事情她都闹不明白,有时候看多了还窝火。可现在不管她愿不愿意,每天都必须抽出大量的时间和贝贝呆在一起,这些事无具细的工作让她很烦,在方振国眼里的乐事到翠姨这儿竟变得如此闹心。不过,对此不能适应的并不只有翠姨,贝贝似乎更不能接受这个新的安排。

  每天早晨的散步就是贝贝和翠姨一天较劲的开始。在方振国手中几秒钟就能套上的项圈,翠姨少说也得花上五六分钟,还总弄得满头大汗。走出家门,不是贝贝跑得飞快,翠姨使劲攥着绳子跟在后面带小跑,就是翠姨拖着死赖在地上,不肯挪动半步的贝贝。总之,他们不管在一起做什么都非常吃力。贝贝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突然会在一天之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它心里不仅烦,更有那么一丝恐惧,总担心它的主人会就此把它丢下,不闻不问。如果说,翠姨这个临时看护能在这个非常时期观察到贝贝情绪的异样,对它好点,换句话说多给它一些关爱,或许贝贝的孤独感就不会那么强烈,后来的意外说不定还可以避免。可翠姨偏偏是个粗人,最不关心这个。她反而还想不通,自己每天给这个畜生吃好喝好,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得和自己对着干呢?方振国不在家连只狗都不把她放在眼里,不就是欺负她是乡下人吗?几天下来,翠姨忍无可忍,她决定要给贝贝点颜色看看。

7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6:11
刚开始,翠姨的几声喝斥贝贝还不买帐。这可把她给惹恼了,她顺手拣起地上的拖鞋就抽了它几巴掌。这是贝贝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挨揍,它当然会愤愤不平,毕竟连主人都没有动过它一根汗毛;而且,别忘了它可是斗牛犬的一种,脾气也是出了名的暴。翠姨对它挥动鞋子,它就龇牙冲上去,摆出一副要和她拼命的架势。翠姨越气,贝贝就越凶,它没完没了的叫着,叫得翠姨五心烦躁,怒火中烧。最后,翠姨终于拿出自己以暴治暴的本事,越打越凶。那个下午,身上多处挂彩的贝贝一直躲在椅子底下不敢出来,变得老实很多。于是,翠姨就欣喜地得出个结论:诉诸于武力对付畜生,效果往往显而易见。教训它几次后,翠姨见贝贝越来越服贴,心里便有种说不出的快感,头脑里甚至还冒出了个古怪的想法:方振国最疼贝贝,什么都迁就它,而贝贝却怕她,最听她的话,这样一来,自己不就成了比方振国还厉害的角色吗?一想到这儿,她就暗自窃喜。

  自从贝贝挨过几次揍后,它开始变得越来越闷闷不乐。每天除了进食,睡觉和出去大小便之外,它做得最多的就是在别墅的院门口趴着。它不想看见翠姨那张好像所有人都欠她钱的大马脸,也不想听见它没完没了的咋呼,它一心只盼望主人能快些回来,像过去一样拥抱它,和它嬉闹,给它温暖。因此,它天天守在大门口,只要有车经过,它便会倏地站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车。车一旦走远,它眼神中就会流露出几丝落寞,然后再次蹲下,依旧望着,直到黄昏日落。

  贝贝就这么日复一日地等待着它的主人……

  一天下午,方振国出差回来,车到家门口时,贝贝表现得异常兴奋。方振国一下车,它就跟前跟后地围过来,它上蹿下跳地在别墅里狂奔,不停地在地上打滚,可方振国却没有在意,“贝贝,别闹了!爸爸马上还要回公司开会……”他匆匆说完,便拿上文件转身离开。贝贝望着主人远去的身影,眼圈红了。它觉得主人已经不再爱它,或者另有新欢,头脑里一个劲儿地冒出各种怪念头。它想得越多就越受不了,它根本无法接受主人对它冷淡,这会令它精神崩溃。

  幸好会议开得不长,然而,当傍晚方振国散会回家时,却没有见贝贝出来迎他,这令他觉得很奇怪,便开始楼上楼下四处寻找。找了半天,终于在走廊末端黑黢黢的角落里看到了它。只见它趴在地上,四肢微微蜷缩,身子不停地发颤,眼神呆滞没有一点光。

  “贝贝,贝贝怎么了?”他不安地走上前。

  贝贝没有任何反应。

  “贝贝……贝贝……”方振国又喊了它几遍。

  贝贝只是愣愣地望着他,眼神中带着些许忧伤和委屈。

  “哦,贝贝,最近爸工作太忙,你生气了?……”方振国忽然明白过来,喃喃地道。“来,让爸爸抱抱!”说着,他便弯下腰把贝贝从地上抱了起来,轻柔地抚摸着它的身子。

  贝贝轻轻地舔了舔他的手,凄楚地望着他,眼眶湿润润的。

  之后的一个星期,方振国没有外出,贝贝的情绪也逐渐恢复了正常,一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然而,只要方振国一外出,贝贝就会变得异常烦躁,在房子里转来转去,有时叫起来几个小时都不停。这让翠姨很生气,免不了又用棍子教训它一顿。可渐渐地,翠姨发现并非每次体罚都能奏效,有几次竟毫无作用。

  这天,方振国的车子刚开出别墅,贝贝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跟着轿车,撒腿死追,翠姨和几个男佣好容易才把它捉住,关进房子。整个上午,贝贝都在狂吠,不吃不喝。临近中午时,它发疯似的把家里许多东西都拖出来,咬得一片狼藉。这下翠姨慌了,只好硬着头皮拨通了方振国的电话,“方总啊,你快回来吧!这段日子,贝贝……贝贝越来越不正常了。今天早上它拼命追你的车子,现在它把家里咬得一塌糊涂。我……我……我有时都找不到它,它……”翠姨心里急得像猫爪一样,结结巴巴地说个没完。

8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6:52
方振国接到电话的那一刻,并不以为事情有多严重。但当天下午,他还是匆匆赶回了家。

  一进门,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

  半人高的古董花瓶倒在大门的两旁,插在里面的印度蓝孔雀毛七零八落,飘得满地都是。水晶茶几上的电话听筒和话机分了家。客厅里的四个立式铜灯全都倒在地上,好些电线暴露在外面,发出“咝啦――咝啦――”的声响。黑色豹皮沙发里的海绵也被扯出来不少,上面布满了窟窿眼,四周还有着深深地牙印和爪痕。垂挂在阳台上的窗帘有一边被拉了下来,凌乱地摊了一地。

  方振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走进了两步。

  饭厅里的酒器、餐具、饰品都横七竖八,乱成一团。就连隔壁佣人卧房里的被褥,枕头、台灯、衣物,也都如此。

  就在这时,门外的翠姨急忙跑了进来。

  “我的天啦!”她禁不住喊道。

  “翠姨,这到底怎么回事?”方振国急切地问。

  “方……方总,我才出去一小会儿!贝贝就……”翠姨哭丧着脸,委屈地说。

  “扯淡!”方振国突然嚷道:“其他人呢?!全给我出来!”

  几名佣人这才从房间里畏畏缩缩地走出来。

  “你们!过来!快把情况给我讲清楚!”他说。

  “哦,是这样的,刚才……刚才贝贝突然从外面冲进来,然……然后就开始乱咬东西,像疯了一样……”一个佣人低着头,小声地说。

  “怎么会这样?”方振国吃惊极了。

  翠姨鼓起勇气,提高了点嗓门,又接着道:“方总,您不知道,这段时间贝贝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我们实在都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你!哎……它简直……”

  “好了,好了!”方振国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贝贝呢?它现在在哪儿?”

  “哦,哦……”翠姨不住地点头。“我……我去找,我们这就去找!”说完,她就和佣人们慌慌张张地跑开了。

  “贝贝……贝贝……”她们一边喊一边焦急地四处找。客厅、书房、卧室、花园……

  然而,整个别墅找遍了,哪儿也没有。

  那一夜,贝贝没有回来。

  贝贝失踪了。

9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7:52
第二天,本城最大的一家报纸赫然登着这样一则寻狗启事。

  东城晚报消息:

  昨天下午4点左右,本城某富豪家不慎丢失爱犬,主人焦急万分。此犬名叫贝贝,品系为纯种波士顿绠。其特征为:短毛,立耳、黑白相间的虎斑纹(附照片),望知情者尽快与本报联系,将以5万元作为酬谢,感激不尽!

  东城晚报又讯:

  昨天上午,某富豪爱犬在家中附近丢失,主人十分悲痛。现重金悬赏8万元于知情者!……

  这八万元的悬赏,在古城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方振国每天都要接到报社上百个电话,人人都说自己找到了贝贝。这让他头痛不已,本来他的情绪就够低落了,现在连生活也被搅得一团糟。他几乎时时刻刻都要呆在报社里,见不同的人,说相同的话,辨别长得都差不多的狗。两天下来,贝贝没有找到。可送狗来的人却越来越多,多得都在报社门前排起了长队。后来,各大报纸都开始争相报道此事,不少小报的发行量由此一路飙升,它们还出了所谓的背景调查、连续报道等等。有报上说,富豪之所以会重金酬谢,是因为这只狗是其情妇所宠。还有报上讲,这只狗的来历非同一般,是从国外某大牌明星手中购得,价值远远超过八万。更有报上称,富豪已接到一莫名男子电话,索要二十万,否则要将其杀狗的过程录象寄交到他手里。这样一闹,不少电视台也开始关注此事。他们纷纷劝方振国在电视上做寻狗启示,说这样的覆盖面广,只要在省台的黄金时间一播,全国人民都看的到,只要肯花钱,就不怕找不到。于是,很多电视台的业务人员都找到他,说自己台的收视率是如何如何的高,还向他推出了各种套餐的优惠,做四次送一次,做十次送三次……等等。接踵而来的,就是漫天与此毫不相干的事,比如拉赞助的、做保险的、找投资的、搞推销的、炒房产的、卖汽车的、甚至还有很多婚介的。方振国的家门口,每天都站着各式各样的人。几天下来,他整个人被折腾得憔悴不堪,后来压根儿连家都不敢回了。

  两天后,各大报纸头版又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

  为争富豪之犬险出两条人命

  东城晚报电:

  今天下午2点左右,两男子在和平街“宝贝儿”宠物市场附近,为一条狗发生争执并当街互殴,双方伤势均很严重,一人暂无脱离危险。

  据警方透露,两男子是由于买卖问题产生纠纷的。原来,这两名男子均是狗贩,其中一人以2000元的价格,将一只来路不明的狗卖给另一狗贩。后来得知主人愿悬赏八万元找回失犬后,就向对方讨要。结果,对方言辞拒绝,以至双方大打出手。两名男子被送往医院时,均已昏迷。其中一名男子头、胸等多处被利器击伤,伤势较重,暂无脱离危险。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被称为富豪之犬的“贝贝”在情况混乱中,得以挣脱绳索逃跑。其逃跑时被围观群众发现,造成数百人在和平大街狂奔,纷纷争抢,导致交通出现严重拥堵。距记者发稿之际,还无人获悉此犬的最新状况,其下落不明。现警方已介入此事调查,本报将进一步对此案做跟踪报道。

  这一最新报道公布于众之后,不少网站纷纷开辟了关于“贝贝失踪案”的BBS讨论版。大量网民对此进行“灌水”,网站的点击率也开始节节攀高。

  这些有钱人,钱多就骚得难受,有那么多钱去找狗,怎么不去捐给希望工程?还不就是想炒作自己!不过选这种方式来扬名品位也太差了,就想不出好点子吗?简直无聊透顶!

  ――一只愤怒的猪

  我高兴!我愿意!我大款!谁让我那么有钱呢?关你楼上P事啊?!

  ――来瓶82年的矿泉水

  人家主人也不容易呀,肯花那么多钱去找,说明感情肯定不一般!这和钱多钱少有什么关系?你们这些没养过狗的人,根本不了解丢狗人的心情,只会幸灾乐祸,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还说什么炒作、扬名,你们想太多了,就不能单纯点吗?我就很能理解这种心情。几年前,我丢过一只叫“卡卡”的博美犬,伤心了好多天,现在只要一提起,还会难过呢!呜…… “贝贝”的主人我支持你找!顶一个!

  ――亲亲小卡

  现在最倒霉的就是那只叫“贝贝”的狗了,全世界人民都在找它。我可怜的儿呀,原来有钱人的狗也不好当哦,汗死~~!

  ――帅的被人砍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老天保佑“贝贝”能尽快平安回到主人身边!

  ――春天别祈祷

  悬赏八万块钱哦!!!我一年存一万就要八年!!!不行,今天就叫老婆起来,半夜和我一起出去找!嘿嘿~~~γ

  ――钱就是爹

  哎……要是能知道那款爷的电话就好咯!

  ――温柔一刀

  ↑靓妹,我告诉你电话,你怎么报答我啊?陪我过夜吧!哦HOHO……

  ――塞翁失身,焉知非福

  这个世界太疯狂啦,耗子给猫当伴娘啦!

  ――卖女孩的小火柴

  ……



10
 楼主| china_doll 发表于 2009-6-16 15:58:29
接下来的日子,方振国又开始被劈天盖地的各种言论包围其中,谩骂的、起哄的、包容的、支持的、找乐的……他从没感觉这么累,累得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半夜会惊醒,白天又会睡着。如果他早料到仅仅一则寻狗启示,会惹出那么多麻烦的话,他说什么也不会去登,不会在自己头上摆虱子。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只能去承受,并且听天由命。可当他一想到无辜的贝贝可能会因此而陷入水生火热之中时,他头皮就开始发麻,心像是被猫抓一样烦乱不堪。于是,他想,如果自己在报上说已经将贝贝找到,或许就能平息这场闹剧,至少贝贝能比现在好过些,而他也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可是,他又一转念,不行!要是那些狗仔队们要是知道贝贝回来了,一定还会来找他,然后编出些乱七八糟更离奇的故事。那样的话,没准自己惹出的麻烦会越来越多,一茬又一茬,没完没了的。他思前想后,终于做了个决定。做这个决定时,他眉头紧锁,无奈地禁不住直叹气。翌日,就见报上又登载出一条新的消息。

  东城晚报急讯:

  28号凌晨5点左右,一女士路过莲花桥垃圾中转站附近时,发现一条短毛、立耳、带有黑白相间虎斑纹的狗死在河边的草丛里。目击者认为其外形酷似富豪之犬“贝贝”,在警方通知主人进行辨尸后,确认其就是“贝贝”,主人十分悲痛。经兽医鉴定,此狗死因为:受重物压伤,以至五脏破裂而死。专家认为,此犬死亡极有可能是在混乱中受到惊吓,近而乱蹿、逃跑时被路上的车碾过而造成的。

  消息传出后,又沸腾了几天。接着,就如孩子笔管中吹出的彩色泡泡一般,刹那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无人提起。这速度快得让人感到惊愕,也应证了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别怪我反应慢,这怪这世界变化快!”。至此,“富豪之犬迷踪案”就是这么绚丽登场,悄然落幕的。尽管这条假新闻平息了这场风波,可这出透着几分黑色幽默的喜剧,在方振国眼里却怎么看都是凄凉而忧伤的。他看到这条新闻时,只觉得很压抑,这种压抑里带着些许冷飕飕的愧疚向他的脊梁骨直逼。他总克制不住去想象贝贝惨死在草丛里的那一幕,接着就开始难过。他没想到贝贝的失踪会在他内心激起这么大的波澜,而他竟会如此割舍不掉这份情感。他的世界开始变得阒然无声,索然无味。他明白,这将又会化为他心中一份永久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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