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完贴。说一下自己的想法。lz收到书面的信了还不相信是nike给你的信而只幻想是nike员工私自发给你的?如果他是nike的员工,他犯得着为几百块钱的事骗你?要是你揭发他了,他丢了工作还惹官司,犯得着么?支票是payable to nike Australia pty 公司的,你觉得员工能提到钱么?支票的抬头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我觉得楼上有几位很中肯的,买个教训,以后要移民就更不要犯事。老外是很死板的。悉尼法官就是用一个美国死了的朋友顶替自己一张70多块的超速罚单被揭发而名誉扫地入狱的。人家可是大法官啊。前车之鉴,还是遵纪守法的好。可能有点不好听,不过希望lz能妥善处理这件事,买个教训啦,不要有侥幸心理了。 |